防空識別區與領空之不同

共軍從2015年開始進行遠海長航訓練,連帶也藉執行訓練的同時,進行軍機繞台。近期中共軍機繞台訓練已成常態,繞台的頻率,從2015年到2016年7月底的每季一次,到2016年8月後開始大幅增加,光是2016年的8月18日到2017年的8月14日,就至少有19次,分析共軍目的是透過「經由例外、塑造慣例、形成常態」模式,藉常態軍事威懾,對台形成戰略包圍態勢。【註1】

共軍的「遠海常航」訓練目前已常態化,後中共軍機又於2017年11月18日出動一架TU-154型電偵機繞台,19日再度出動6架軍機,其中包括4架H-6型長程轟炸機、1架TU-154電偵機及1架運-8電偵機穿越宮古海域,在抵達我東部遠方海域後即從原路折返。而此次軍機繞台規模之大,引起國人恐慌,因而指責國防部未積極實施有效作為。連續兩天讓共機在跨越宮古海域後進行長航訓練,讓中共將突破第一島鏈視為常態,而軍機繞台訓練的頻繁亦讓中共恢復對台灣進行「常態性威懾」。國防部之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國軍依規定全程掌握共機動態,並實施警戒與監控,請民眾安心。

雖然共軍繞台已成常態,而國軍軍機起飛監控狀況亦只是升空警戒外,並無太多積極作為,讓許多民眾認為國軍太過軟弱,沒有給共軍在第一時間迎頭痛擊的作法頗有微詞,但事實上國軍的作法在國際上是正常防禦警戒行動,世界各國對於不明戰機經過防空識別區亦是採取相同的警戒作為,因此國軍的作法在戰術上並沒有所謂的錯誤或軟弱的狀況,而有些人不明就理批評國軍軟弱、毫無作為,並說中國軍機闖我防空識別區是一種「侵門踏戶」、「對我主權嚴重挑釁」的行為,其實並不公允,實因不瞭解所謂的「領空」與「防空識別區」的定義所致。

■領空的定義:

「領空」(英語:Airspace)是指主權國家領陸和領海上空的空氣空間,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巴黎航空公約》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定,國家對其領土上空的空氣空間享有絕對主權。【註2】

由上定義可知,領空為領土與領海上方的空域,在定義上屬於國家主權完整之範圍,屬國家神聖不可侵犯之空間。領空不包括外層空間,因此如果各國如為位於100公里外的外國人造衛星飛越的話,基本上不算入侵一國的國家領空。然而國際上對於領空的最大高度未有一致意見,國際航空聯合會以100公里高度作為地球大氣層與外層空間的分界,稱為「卡門線」,不過這個定義不具法律約束力。

■防空識別區的定義:

「防空識別區」(英語: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縮寫:ADIZ),是指的是一國基於空防需要,單方面所劃定的空域,以利軍方迅速定位管制。【註3】此一概念最早於1950年代由美國所提出,至今已有許多國家相繼仿效建立,但「防空識別區」的概念並不為國際法所承認,最多僅能做為參考而已。

防空識別區是國家依自身安全需按劃分,沒有國際法效力,其範圍大於領空,飛行器若是進入某國防空識別區內,需要進行識別、告知動作。這個國家則判斷飛行器有無攻擊、危險性質,若無危險性且停留時間短,則會進行勸告、了解動作;若是停留時間長,則有可能驅離。一般而言,一國對飛行器的定位、監視和管制,是在飛行器進入該國防空識別區之後,而非之前。通常情況下,若飛行器進入一國的防空識別區,該國可以採取某種方式,如起飛戰鬥機監視飛行器,但在飛行器進入該國領空前,無權迫降、擊落該飛行器,否則將嚴重違反國際法。【註3】

由上概念得知,防空識別區為國家因防衛需要所劃設之空域,通常涵蓋範圍超過領空以外,屬於國防安全需要所自行劃設之空域,以利未來遭遇不明飛行器闖入時,讓國家空防在後續有時間採取警戒或軍事行動之緩衝空域。因此「防空識別區」範圍一定大於「領空」。至於應該劃設多大才算正確,當然對各國而言識別區的範圍越大越好,然而各國在劃分「防空識別區」時常發生與鄰國重疊之現象,常引發各國之間爭議,也是各位常在新聞中所看到的衝突事件,但侵入防空識別區的事件不能與侵入領空的嚴重性相提並論,嚴格來說只能算是兩國間互相較勁的叫囂事件。

對於闖入「防空識別區」之不明飛行器,通常當事國會小心謹慎處理,引免引發不必要爭議,在處理類似案件時,軍方通常訂有一套處理的標準作業程序,我國亦不例外。對此國軍在發現中國或他國軍機擅闖我「防空識別區」後,立即按照軍方標準作業程序,先透過國際廣播頻道予以警告、派遣戰機升空監視、驅離,除非敵軍機已闖入我國領空,否則不得逼迫其降落或擊落,如果對敵機採取攻擊行為將被視為嚴重違反國際法,另一方面也不易獲得國際間的支持與認同。

客觀而論,「防空識別區」為各國片面、無國際法根據,以國家安全考量為出發點的所劃定,因此絕不能和具有侵犯主權意涵的入侵領空、領土混為一談,更無須將之無限上綱為對我主權「侵門踏戶的行為」。【註4】

因此國人在國軍處理類似事件時,常對國軍為何只是採取監控之行為,甚至譏為是對敵機只是「伴飛」的狀況,認為國軍採取行為軟弱,其實是不懂的國際法及各國採取之慣例行動所致。

若是得知中共軍機闖入我「防空識別區」,而要像部分網民所言對入侵的軍機予以迎頭痛擊的話,並不符合國際各國處理類似狀況慣例,因為歷年來各國劃定之「防空識別區」遭它國軍機闖入時有所聞。例如中國宣佈建立「東海防空識別區」,宣稱進入該領域之它國飛行器均需向中國當局申報,但美國就是不甩中國照樣飛進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中國對此亦束手無策。而俄國羅斯轟炸機亦多次闖入美國阿拉斯加州領空附近的防空識別區及飛越日本防空識別區之狀況。至於日、韓軍機也有意、無意飛越其各自劃定之「防空識別區」,類似事件在國際均時有所聞。

因此,我國在中共軍機闖入我防空識別區時僅能加派軍機監控,頂多飛至中共軍機旁晃兩下,秀秀機翼下的飛彈讓敵人知道我們也是有備而來而已。如果我軍見到敵機而在敵機尚未侵犯我領空或實施攻擊的狀況下,對進入我防空識別區的戰機立即予以實施攻擊的話,不但容易成為敵人對我開第一槍的藉口,在國際上我國作法亦可能成為不被國際支持的一方,後續恐怕引起更大紛爭甚至引發全面性戰爭也不一定。

■附註:

1.「飛航情報區」:

另外大家常在新聞聽到與「防空識別區」類似的名詞「飛航情報區」(英文:FlightInformationRegion,縮寫:FIR)是由國際民航組織所劃定,區分各國家在該區的航管及航空情報服務的責任區。飛航情報區的範圍除了該國的領空外,通常還包括了臨近的公海。與防空識別區不同的是,飛航情報區主要是以航管及飛航情報服務為主,有時因為特別的原因會切入鄰國領空【註5】,而防空識別區是因國家防衛需要自行劃定,並不是國際間所承認的國家空域。

2.海峽中線:

最近中共(我從不認為中共是中國,因為中國是中華民國的簡稱,畢竟中華民國用「中國」來自稱,比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稱「中國」還要早,只是大家不用最後讓給中共用,用「台灣」來自稱中華民國太狹隘,因為中華民國的領土還包括金、馬,而金馬地區屬於福建省)頻頻越過台灣海峽中線,很多網民在酸說中共都越過還峽中線了,都侵門踏戶了怎麼還不開槍?!我想藉這個話題來講一下那條線是怎麼來的。

臺灣海峽中線,簡稱台海中線、海峽中線、海峽中心線,是台灣海峽的一條無形界線。中華民國國防部認定為從北緯27度、東經122度延伸至北緯23度、東經118度,東北─西南走向,長度約500公里的直線。與上海飛航情報區及台北飛航情報區之間的界線大致重疊。全線處於兩岸各自主張的領海之外。海峽中線的制定者存在不同說法,一般指美國方面於1950年代向中華民國政府所建議劃定。

所謂「臺海中線」是1954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生效期間,由美國空軍太平洋司令部幕僚小戴維斯(Benjamin O. Davis Jr)准將所劃設,而這條「戴維斯防線」最早是區分中美兩國空軍責任空域。防線以東是駐臺美軍的責任空域,防線以西則由中華民國空軍負責。在那個年代制空權尚在我手的時候,通常敵機臨空都不需要美軍上場。當年除了少數投奔自由的中共軍機飛過來以外,大部分的時段都是我們飛去大陸沿岸偵巡,或是進入內陸戰術偵照。

其實當年並美國未明講臺海中線確實座標,而中共官方形式上也不曾承認有這條無形的線,1990年代以後因中共空軍日益強大而我軍制空權日漸喪失,因此國軍戰鬥機逐漸不過中線。2004年,當時的國防部長李傑「公布」臺海中線經緯度(北緯27度、東經122度延伸至北緯23度、東經118度,東北─西南走向,長度約500公里的直線)後,我國空域又向東縮小了一些。

2004年5月,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對外公布座標,正式承認中線。同時,除向金門、馬祖以固定班次運輸物資補給的軍機和軍艦外,海峽兩岸的軍機與軍艦為了避免引發軍事衝突,雙方都有所謂的「默契」互不穿越海峽中線。2016年兩岸局勢開始轉變,解放軍空軍巡台頻傳下,偶爾仍有發生解放軍空軍刻意穿越中線的事件。而後聲稱將完全停止中線之認定,2022年8月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中國大陸表示因此次事件,解放軍在環臺軍演結束後,未來行動均將多數超過中線進行。

因此,基本上海峽中線是我們自己說的,也沒有什麼兩岸默契之說!海峽中線存在與否在實務上會以兩岸空軍的強弱來看出區分,只有領海領空才是主權,中共飛越海峽中線因為並非中華民國領空,因此我們也只能警戒而已!如果真要開第一槍的話也只能飛到領海領空的時候才有這個權力!不過話說最近中共無人機飛到金門上空後,守軍沒有開槍真的是失職,畢竟敵人都飛到你頭上了,你還沒有相關的反制作為,國防部邱部長還說是他下令要克制不准開槍的!事實上就是失職!還要等蔡總統說重話才開始有作為!這個邱部長說這話真的挺不下去!還是懷念一百分的大鵬部長!可惜他老了!

■附表:領空、防空識別區、飛航情報區之定義區別

領空、防空識別區、飛航情報區之定義區別

領空

「領空」(英文:Airspace)是指主權國家領陸和領海上空的空氣空間,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巴黎航空公約》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定,國家對其領土上空的空氣空間享有絕對主權。

防空識別區

「防空識別區」(英文: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縮寫:ADIZ),是指的是一國基於空防需要,單方面所劃定的空域,以利軍方迅速定位管制,其區域範圍通常大於領空。

飛航情報區

「飛航情報區」(英文: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縮寫:FIR)是由國際民航組織所劃定,區分各國家在該區的航管及航空情報服務的責任區。飛航情報區的範圍除了該國的領空外,通常還包括了臨近的公海,飛航情報區主要是以航管及飛航情報服務為主,與以國防安全為定義的防空識別區是不同的概念。

 

■附圖:台灣、中國大陸、日本、韓國防空識別區。(中央社)

圖為台灣、中國大陸、日本、韓國防空識別區。(中央社)【註6】

註:各位知道為什麼台灣防空識別區缺一角嗎?據說台灣防空識別區是老美幫台灣畫的,為便於他的飛機進出菲律賓南海方便才這樣劃的缺一角,各位看到我國防空識別區也將中國大陸沿海部分領土劃入識別區內,如果這樣是否也視為侵犯對方領土主權範圍呢?事實上我方能掌控的空域也僅止於海峽中線以東而已,識別區內劃入到中國大陸的部分,我們也僅能用長程雷達監控對方飛機起降狀況先期預警而已,要是我方飛機真的飛到我國防空識別區劃入的中國大陸領土那裡,大陸方面如不把我方飛機擊落那才怪。

■資料來源

註1:

2017/11/20 中央通訊社 「19大後共機首次繞台 專家:恢復常態威懾」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1200266-1.aspx

註2:

Yahoo奇摩知識+ 「領空的定義」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0921000011KK06525&p=%E9%A0%98%E7%A9%BA%E5%AE%9A%E7%BE%A9

註3:

維基百科 「防空識別區」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98%B2%E7%A9%BA%E8%AD%98%E5%88%A5%E5%8D%80

註4: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2014/9/5 吳銘彥 「防空識別區」與「領空」不可混為一談 http://www.npf.org.tw/3/14093

註5:

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A3%9B%E8%88%AA%E6%83%85%E5%A0%B1%E5%8D%80

註6:

大紀元 美日聯合聲明聚焦亞太安全http://www.epochtimes.com.tw/n89548/%E7%BE%8E%E6%97%A5%E8%81%AF%E5%90%88%E8%81%B2%E6%98%8E%E8%81%9A%E7%84%A6%E4%BA%9E%E5%A4%AA%E5%AE%89%E5%85%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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